2018年3月20日星期二

【买屋需知】大马3种地契,置房前必看


大马3中地契,置房前必看
一般上来说,马来西亚房地产业的地契可分为三种:

  1. 永久地契(Freehold)
  2. 有效年限地契(Leasehold)
  3. 以及马来人或土著保留地契(Malay and/or Bumiputra Reserve)

1.永久地契(Freehold)
所谓的永久地契,就是指这类型的房地产百分之百属于屋主,并永远持有该产业的拥有权。这也意味着屋主可以将屋子传给自己的孩子或是指定的人。而永久帝地契的好处是,当屋主
想要把产业转让或卖给其他人时,屋主不需要向州政府或中央政府索取同意书(Consent),这样一来就能省下一笔费用,也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。
另外,假设政府需要用到屋主的产业土地或部分土地,用于兴建高速公路或其他发展计划,政府都有权利向屋主取回属于永久地契的房地产。至于赔偿额,将由政府估计师(Government Valuers)决定。

2.有效年限地契(Leasehold)
在另一方面,有效年限地契也被称为是99年地契,代表你的房地产业是向政府暂时租借,而你并不是房产或土地的拥有者。在大马,新房产的租赁期通常是99年。如果是购买二手物业,那么地契上的有效年限会更少。比如某物业20年前的期限是99年,但是你在今年买下的话,那么所剩的期限就是79年。
当房产的有效租赁任期即将结束时,你需要到相关土地局(Land Office)提交延长租约的申请,并缴付所需费用。

3.马来人或土著保留地契(Malay and/or Bumiputra Reserve)
在马来西亚,部分土地是属于马来人或土著保留地契,一般在一个屋业发展中占30%。由于这个地契是保留给土著的,所以转换的机会不多,需要经过一段很长的时间才会考虑转让给非土著。除非发展商可以证明屋业卖不出及符合一定的条件,才会开放出售。

另外三种地契
  • 总地契(Master Title) 
当发展商得到准证可发展一片土地时,土地局就会颁发一张属于整个发展计划的Master Title给发展商。所以当发展商购买土地建房子时,在总地契下,发展商就是土地持有人,所有买卖需要经过发展商批准和记录。之后,发展商会申请个别地契,把房屋持有人转为pemilik tanah(土地持有人)。
  • 所有土地住宅已经发出的个别地契(Individual Title) 
当发展工程结束后,房屋个别单位将会移交给产业购买者。与此同时,发展商也会开始向土地局申请个别地契。而所有土地住宅建筑(Land property),如排屋、别墅等在同一个土地上只有单一屋主的个别地契,就是Individual Title,而屋主便是土地持有人。
  • 所有公寓已经发出的分层地契(Strata Title) 
所有共管公寓(Sub-divided property),如公寓、高级公寓等,两个(或以上)不同的屋主在同一个土地上的个别地契,就是strata title。同样的,屋主也就是土地持有人。

与Individual Title相比,Strata Title却需要很长的时间才可以申请到,甚至一些超过10年的公寓都还没拥有Strata Title。一旦屋主取得strata title后,就不需要向发展商申请同意书(consent),可以直接转卖产业给其他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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