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1976年产业盈利税法令底下,脱售不动产(房地产)所得收益将会被征收盈利税(Real Property Gains Tax, RPGT),此举是为了制止房地产市场的投机分子。
实行多年后,政府在 2007年4月1日撤销有关的盈利税。或许撤销有关的盈利税后产生很多弊端,造成国家的贫富不均更加严重,有钱的更有钱,没钱的就越没钱。所以,在 Budget 2010
至 Budget 2014 财政预算案,征收盈利税的政策则被重新提出来了。
2014 年的财政预算案施行了打房政策,3年内脱售房屋的盈利税增加至 30%,而外国投资者在5年内脱售房屋的盈利税也增加至 30%。此举可以制止投机分子,稳定屋价。
实行多年后,政府在 2007年4月1日撤销有关的盈利税。或许撤销有关的盈利税后产生很多弊端,造成国家的贫富不均更加严重,有钱的更有钱,没钱的就越没钱。所以,在 Budget 2010
至 Budget 2014 财政预算案,征收盈利税的政策则被重新提出来了。
2014 年的财政预算案施行了打房政策,3年内脱售房屋的盈利税增加至 30%,而外国投资者在5年内脱售房屋的盈利税也增加至 30%。此举可以制止投机分子,稳定屋价。
1976 至 2014 的马来西亚房地产盈利税(直至政府宣布政策为准)
第 1 年 | 30% | 0 % | 5% | 10% | 15% | 30% |
第 2 年 | 30% | 0 % | 5% | 10% | 15% | 30% |
第 3 年 | 20% | 0 % | 5% | 5% | 10% | 30% |
第 4 年 | 15% | 0 % | 5% | 5% | 10% | 20% |
第 5 年 | 5% | 0 % | 5% | 5% | 10% | 15% |
第 6 年起 | 0% | 0% | 0% | 0% | 0% | 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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