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3月28日星期三

【买房需知】新条例?律师费可回扣!

蔡兆源:最高可达25%
新条例准律师费回扣

首相署利商特攻队税务改进专案委员会主席拿督蔡兆源说,处理房地产交易的律师,原则上是禁止给予律师费折扣;然而,随着今次允许调整房产业交易的律师,新条例允许律师们有个弹性空间,准许为购屋者提供最高25%的回扣。

“不过不管是过去或现有的市场,仍会有许多律师,在竞争激烈情况下提供折扣或变相的折扣。”



此外,律师黄振源认为,为购屋者提供最高25%的律师费回扣,属于新条例;而有关的回扣未必一定要25%,也可以是8%或10%。他表示,在这之前,只有申请伊斯兰房贷(Islamic Loan)者,确实是可享有最高25%的律师费回扣的。

林若辉:购二手屋不允回扣
针对购屋者可享有25%水平的律师费回扣,林若辉说,不管在3月15日之前或15日之后,只要符合条件,律师向来都会提供25%的律师费回扣的,而只有向房屋发展商购买的房屋,以及使用政府规定的买卖合约,才能享25%律师费回扣。

“那些购买二手房屋者,法令是不允许律师提供购屋者25%的回扣的。”

他表示,25%回扣是算在律师收费上,譬如说一个单位屋价为60万令吉,新率表首50万令吉1%的律师是鸠收5000令吉,接下来10万令吉之0.8%,收取800令吉,合计5800令吉,所以若享25%回扣是计算在5800令吉数额上。据另一名执业律师透露,2017年律师报酬制度管制(修正)已于3月2日在宪报上颁布,定于3月15日实行;以便取代于2006年1月1日实行的2005年律师报酬制度管制(Perintah Saraan Peguam Cara2005)的条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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